为有效保障客户合法权益,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本公司)根据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和监管部门对征信异议处理的工作要求,现就本公司征信异议受理渠道和工作流程公示如下:
一、受理渠道
如您认为您的信用报告中,由本公司报送的征信信息存在错误、遗漏的,可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征信异议申请。
二、受理流程
(一)个人征信异议
本人提出异议申请的,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,并填写《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》,并提供异议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,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,提交《授权委托书》原件,并填写《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》,并提供异议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(二)企业征信异议
企业法定代表人提出异议申请的,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、企业的有效证件(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)原件供查验,并填写《企业征信异议申请表》,并提供异议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,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、企业的有效证件(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)原件供查验,提交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》原件,并填写《企业征信异议申请表》,并提供异议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三、异议反馈
本公司将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的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,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您。
感谢您对本公司的支持!如有疑问,请致电客服热线021-962583。
特别提示
1、征信异议须本人或合法代理人办理,请勿冒名申请。
2、切勿将身份证、银行卡、征信报告等敏感信息提供给不法中介,以免造成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;
3、征信异议无法篡改真实信息,任何声称“内部渠道修复”、“征信修复”的行为均涉嫌欺诈。
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
2025年10月17日